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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流程
 1.选车型
 2.选择经销商
 3.签合同
 4.发票的工商验证
 5.缴纳购置税
 6.办理车险
 7.车辆移动证明
 8.验车
 9.上牌照
 10.缴纳养路费
 11.新车备案
 12.领正式执照
 13.建立汽车档案
 14.缴纳车船使用税
 15.正式上路
购车手续第十二步:缴纳车船使用税
说明
·新车车主一定要在上完牌照一个月内,去所在地税务局缴纳车船使用税,领取“税”字牌。
·纳税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拥有并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根据北京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车船拥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仍由拥有人负责缴纳税款。
·纳税范围:我国境内行驶的车辆和船舶。
·纳税期限:车船使用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北京市车船使用税纳税期限的规定为:
1. 属于纳税单位的各种机动车,全年税额分两次缴纳,纳税期限为1月1日至1月15日和7月1日至7月15日。车辆较少的 单位,每年可一次申报纳税,为每年的1月1日至1月15日。
注:纳税单位应将各种车辆的数量、种类、吨位等情况按照统一表式要求,据实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登记,并根据规定纳税。
2.应税的非机动车和个人应税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全年税额一次缴纳,纳税期限为3月1日至3月31日。
3. 应税车辆产权转移、停驶、报废或改变车船用途以及新购、新用、复驶须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凭证于一个月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手续(如无变化,可不再申报)。
·免税车辆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车船: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车
3. 各种消防车船、洒水车、囚车、警车、防疫车、救护车
4. 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车
费用项(注:以下费用仅供参考)
机动车辆税额:
·10座以下乘人汽车 200元/辆
·11座至30座乘人汽车 250元/辆
·31座以上乘人汽车 300元/辆
·载货汽车 60元/吨
所需证件材料
交管部门出具的办理车辆行驶证的临时证明
办理机构
地税局
代征网点银行

补注: 企事业单位的车辆在单位注册所在地缴纳;
私人机动车在纳税人居住所在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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