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9 涉水恢复试验 6.9.1 基准检验 a.制动初速度--末速度:30km/h-0 km/h; b.制动初温度不超过9O℃; c.制动操作按6.8.2d; d.制动次数为3次; e.记录管路压力或踏板力、制动减速度,填入表A5中。 6.9.2 涉水 将车轮浸入水深大于车轮半径的水槽中,制动器为放松状态。汽车以10km/h以下的车速往返行驶,2min后汽车驶出水槽,在离开水槽后1min进行恢复试验,恢复试验前不得进行制动。 6.9.3 恢复试验 a.制动初速度--末速度:3Okm/h-0 km/h; b.制动操作按6.8.2d; c.冷却车速为3Okm/h; d.制动间隔为0.5km; e.记录踏板力或管路压力、制动减速度,填入表A5中。 6.10 制动系统时间特性的测定 试验前制动器间隙按车辆制造厂规定检查并调整。 汽车原地静止,每次进行全行程操作之前,贮能装置(贮气筒、真空罐、液压贮能器)中的初始压力(或真空度)应达到制造厂规定的额定值,无额定值时应达到工作值的90%以上,试验时不再给贮能器供能。对于不带贮能装置的车辆,供能装置必须调整到制造厂规定的最大工作压力(或真空度的90%)。 进行全行程制动,测取制动促动时间和放松时间,填入表A6中,重复进行上述操作五次。 6.11 贮能器容量的测定 6.11.1 气制动系统贮气筒容量的测定 贮气筒的初始气压为最大额定工作气压,试验时不再给贮气筒充气,原地连续进行九次全行程制动,记录每次制动的管路压力及贮气筒压力,填入表A8中。然后按6.3条进行最大制动效能试验,试验结果填入表A8中(最大制动效能测定可作为任选项目)。 6.11.2 真空制动系统贮能器容量的测定 对于能源来自真空泵的汽车,贮能器中的初始能量水平应为制造厂规定的最大真空度的90%,每次试验时不再对贮能器抽真空,试验方法除原地连续全行程制动为五次外,其他与6.11.1条相同; 6.12 气制动系统空压机供气能力的测定 制动系统各贮气筒初始气压为零,断开辅助制动用贮气筒,试验时发动机保持额定最大输出功率转速给贮气筒充气。记录充气过程中各贮气筒气压上升时间T1T2填入表A7中。上述操作共进行两次。 6.13 驻车制动停坡试验按JB4120的规定。 7 试验结果及数据的处理 7.1 试验数据记入附录A各表中,试验结果用表格按附录B(参考件)给出,曲线按附录C(参考件)给出。 7.2 数据处理 7.2.1 制动距离校正 制动初速度在极限偏差为3%的拖围内,制动距离按下式修正: L=Lˊ×(V/Vˊ)2 式中:L--校正后制动距离,m; Lˊ--测定的制动距离,m; V--初速度的规定值,km/h; Vˊ--初速度的测定值,km/h; 7.2.2 制动减速度 推荐采用一次制动过程中制动减速曲线上的初期值中期值、末期值的算术平均值(见图1)。 7.2.3制动管路压力或踏板力 推荐采用一次制动过程中的管路压力或踏板力曲线的初期值、中期值、末期值的算术平均值(见图2)。
出处:
|